欢迎来到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!
当前位置:首页>专题活动>教育科研
贯彻落实《学前教育法》 | 强化法治引领,推动学前教育固本培优——青岛市学前教育改革经验分享

编者按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》的颁布,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“有专门法可依”的新阶段,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。为推动法律知识广泛传播,提升学前教育工作者、家长及社会认知水平,规范学前教育行为,以法律实施的成效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,经研究,将面向各市征集成熟材料,用于宣传推广。以下为青岛市教育局经验分享。

2013年4月25日,《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》正式出台,自《条例》实施以来,青岛市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,大力提升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水平,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5%以上,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提升至63%,优质园占比超过90%,十个区(市)全部创建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(区、市),成为六个全域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市之一,形成了“法治引领、体系完整、全域普惠、内涵发展”的青岛学前教育发展新格局。

一、强化法治保障,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

01加强资源统筹规划配置

省、市两级《学前教育条例》都强调了对幼儿园规划建设的具体要求,青岛市各级政府部门积极贯彻落实,加强对学前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力度,先后出台了《青岛市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》《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》等政策文件,支持幼儿园的科学规划和标准化建设,根据人口变化和城市更新趋势,落实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举办为公办园政策,鼓励区(市)通过回收回租回购民办园路径增加公办学位资源。近三年,全市新增公办幼儿园211所,新增公办学位5.6万个,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提升12个百分点,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办资源的需求。

02巩固发展支持保障

持续加大财政投入,财政性教育经费进一步向学前教育倾斜,2023年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27.81亿元,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7.87%,实现了占比持续增长。近三年,市级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及国家转移支付资金共2.8亿元,对各区(市)开办公办园、创建优质园、改造农村园、提升保教质量等进行精准支持。全面加强幼儿园队伍建设,强化师资配置,严把入口关,大力招聘编制(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)教师,“十四五”以来累计招聘4000余人,优化了公办园专任教师队伍结构,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超过99%。持续完善非编制教师的工资统筹发放机制,非编制教师工资达到编制教师平均工资的80%,所需经费按照不低于80%的比例列入政府财政预算,保障了教师的稳定性和积极性。

二、突出依法治教,提升学前教育规范管理水平

0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,引领学前教育发展

青岛市《条例》公布施行,以法规形式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、指导思想、办学体制、工作机制等,对配套园建设、去“小学化”等规范办园和早期教育指导等提出具体要求,破解了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。各级学前教育法律法规颁布后,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和配套落实,省《条例》实施后,青岛市印发了《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负面清单》,作为优化幼儿园治理的重要手段,构建自主管理、自我约束、自我发展机制,推动幼儿园依法自主办学;学前教育法颁布后,印发学习宣传贯彻通知,梳理区(市)政府和幼儿园两级对照清单54项,全市上下形成对照自查、整改优化的学前教育法学习贯彻氛围。

02构建管理制度体系,规范幼儿园行为

在上位法支撑下,青岛市先后制定《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《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》《普惠性民办园管理办法》《幼儿园精致管理基本规范(试行)》《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方案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,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完善,指导幼儿园规范办园。加大幼儿园办园行为监督管理力度,推动部门分工负责、联合执法,监管结果纳入幼儿园分类认定、年检、办园水平评估、评先评优等各类考核评估体系。创新改革管理模式,采取四大类八种联盟模式,全面贯彻落实省镇村一体化改革要求,组建市级实验项目园联盟和15个跨区域城乡联盟,以联盟办园全域覆盖推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。

三、聚焦内涵发展,推动学前教育扩优提质

01着力提升保育教育质量

为落实省、市《条例》对保育教育质量的要求,青岛市先后出台《青岛市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指导意见》《推进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导意见》,以幼儿园课程建设、省市游戏活动实验区(园)建设、幼小科学衔接、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为抓手,形成示范引领、分级推进、部门协作、评估矫正的保教质量提升路径,西海岸新区第一幼儿园荣获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,第一批省级游戏活动实验区(园)全部通过科学保教引领区(园)认定,省幼小科学衔接推进会在青岛召开。大力开展优质园创建,通过实地认定、定期抽检、资金奖补等举措,激发每一所幼儿园提升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形成各级各类幼儿园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。

02不断强化教研支撑

完善市、区市、幼儿园三级教研机制,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,每区市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教研员,提高区域、园本教研质量。建立课程方案评选、特色教研活动展示、课程实施考核评估等研究运行机制,调动各级各类幼儿园课程研究积极性。建立幼儿园课程、高质量师幼互动、幼小衔接等项目研究团队,依托公开课、城乡交流课、教学开放课展示研讨平台,提升教师专业素质。

2025年,青岛市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学前教育法,启动《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》修订工作,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理制度,坚持以法治引领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之路,推动学前教育迈向市域优质普惠发展新台阶。


本文内容来自:青岛市教育局


百家号
欢迎关注
百家号
抖音号
欢迎关注
抖音号
公众号
欢迎关注
公众号
视频号
欢迎关注
视频号
头条
欢迎关注
头条
返回顶部